关于拟推荐吉林省残疾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对象的公示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残疾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6〕37号)文件精神,经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第15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评选条件和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评吉林省自强模范、吉林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均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吉林省自强模范评选条件。
1.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乐观向上、不畏困难,用顽强奋斗生动诠释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事迹感人、催人奋进,社会影响广泛;
2.在本人所在行业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特别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问题,在残疾人中有一定威望和影响力,积极参与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4.年满15周岁及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吉林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残疾人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坚决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努力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在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志愿助残(公益慈善、科技创新等)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领导班子对党忠诚、坚强有力、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工作队伍作风优良,社会形象好,受到社会和残疾人普遍赞誉;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集体成员近5年内无违纪违法问题;
4.残联及所属服务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残联组织改革部署,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显著增强,成立5年以上。其他单位应坚持开展助残活动5年以上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吉林省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使命责任,在围绕残疾人事业中心任务、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中作出显著成绩;
2.坚持人民至上,树立正确政绩观,忠诚履职、真抓实干,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残疾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立足本职岗位,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竭诚为残疾人群众服务;
3.主动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群众,密切与残疾人的联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残疾人,引领和带动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等问题;
4.残联系统专职工作者应发扬残联优良传统,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连续从事残疾人工作5年以上。其他人员应长期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坚持开展助残活动5年以上。
二、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吉林省自强模范(5名)。
刘莉莉,女,1975年2月出生,汉族,群众,现任吉林特殊教育实验学校美术教师,听力一级。从教近30年来深耕特殊职业教育,连续十三届承担毕业班美术教学工作。教学中用心关爱听障学生,潜心钻研教研,积极参与多项课题研究并顺利结题,教学成果丰硕。2021年获评吉林市第十三届中小学艺术节优秀指导教师;2026年所带7名高三听障美术高考生全部升学,专业升学率 100%,创下学校历史新高。
陈巍,女,1980年6月出生,汉族,群众,现任永吉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二级法官助理,视力一级。始终扎根审判管理岗位,恪守司法初心,立足本职工作。面对突发视力受损带来的困难,及时调整工作方式,依托听读梳理、复盘归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监管,逐案排查瑕疵,厘清审判要点,严谨守好案件质量防线。以敬业奉献的态度履职担当,克服身体病痛坚守审判管理一线。
赵立志,男,1957年11月出生,满族,中共党员,现任吉林市龙潭区赵氏中医院院长,肢体四级。其3岁因脊髓灰质炎致残,年少立志学医,深耕基层中医四十余年。发表国家级针灸学术论文,参加国际针灸学术大会,先后创办基层医疗机构,累计接诊患者22万人次。业余创作励志文学作品,多次斩获国际摄影赛事奖项;担任15年政协委员为民建言。长期帮扶困难群众,累计减免医疗费用八十余万元,积极开展励志宣讲,传递自强正能量。
杨晓成,男,1983年8月出生,汉族,群众,现任北京京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朝阳区杨晓成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视力一级。不畏视障深耕推拿自主创业,获评“吉林妙手”、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第七名,是首位享受北京市政府特殊津贴的盲人从业者。积极扶残助残,安置残疾人就业、培育技能人才,多次向磐石市特殊教育学校捐资捐物,助力家乡残障青少年成长。
高祥军,男,1971年2月出生,汉族,群众,现任吉林省蛟河市泳江商贸有限公司厂长,肢体二级。2012年因车祸右腿高位截肢,陷入人生低谷。在蛟河市残联帮扶下,装配假肢、完成康复训练。苦练木雕技艺,培训残疾人156人。接手企业后吸纳残障人士就业,企业获评省级优秀就业扶贫企业。由受助者变为助残带头人,自强不息、热心奉献。
(二)吉林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4个)。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非税收入科:多措并举落实残保金相关政策,优化助残服务。创新工作模式,精准落实助残税费优惠。不断提升业务人员能力,完善政策跟踪反馈机制,保障执行落地。搭建线上线下宣传平台,联合市残联、市就业局开展助残就业宣传咨询,依托助残日开展专项培训,为全市近千户企业提供业务辅导,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招录残疾人职工。依托税费大数据排查化解征管风险,规范残保金征收管理,助力全市残疾人事业稳步推进。
吉林省圣火助残家政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成立,秉持平等赋能理念,打造集残疾人就业、托养康复、日间照料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依托棒垒球加工出口产业,布局十余处分支机构,安置近200名残疾人,带动600余人增收,获评省级多项助残示范阵地。公司培育多名自强残疾人就业典型,常态化开展文体与文化惠民活动,免费为残障员工提供午餐,支持肢残人协会开展活动。创办人深耕助残事业,积极宣讲政策,持续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
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构建“市级统筹、县区落实、机构实施”三级机制,累计为9.3万余名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适配辅具3.1万余件,完成2425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率与适配率均超95%。率先建成14个“吉康之家”社区站点,实现县级全覆盖,创新开展居家康复服务,惠及近2000名重度肢体残疾人,满意率达98%以上。探索自助互助模式,运营精神障碍、脊髓损伤、中途失明三类基地,累计服务113人。强化医康融合、辅具体系建设及社会力量协作,持续下沉一线帮扶,以务实创新推动全市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
启明星助残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深耕助残服务多年,坚守公益助残初心,践行社会责任,探索创新封闭式集中托养模式。实行“一人一案、一人一档” 精细化管理,开展差异化干预训练。打造手工工坊、开心农场,为学员定制康复计划,助其掌握生活技能;减免康复费用、爱心帮扶,用心扶助困境家庭。将持续优化助残服务模式,以专业服务传递民生温度,彰显责任担当。
(三)吉林省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3名)。
张琦,女,1978年12月出生,满族,中共党员,现任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部长、一级主任科员。身残志坚的残联工作者,恪守职业道德,深耕残疾人事业重点领域,牵头编制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清单并推动落地,搭建就业平台,多措并举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年均新增残疾人就业1400人以上。她坚持深入基层,连续8年开展包保村帮扶,兼任社区第一书记。多次获评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实干笃行践行初心使命。
张雪松,男,1970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舒兰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二级主任科员。自幼罹患脊髓灰质炎致双腿残疾,依靠双拐行走。1991年考入长春大学特教学院,毕业后返乡入职舒兰市残联,三十多年来,他历经多岗位锻炼,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始终以“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联职业操守倾情服务残疾群众,用坚守和实干推动本地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
付佳,女,198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吉林市船营区残疾人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残疾人康复工作。牵头完成残疾人康复民生实事工作,实现 0—6 岁残疾儿童应救尽救;组织残疾人运动员在省残运会斩获多项奖牌。2025年成效显著:推进 “吉康之家” 试点,为365名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服务,获主流媒体报道;打造残疾人 “爱心广场”获评国家级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6年8月6日前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残联机关党总支和组织联络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与举报电话:
1.市残联机关党总支:吉林市昌邑区解放东路66号残联大厦,62401570;
2.市残联组织联络部:吉林市昌邑区解放东路66号残联大厦,62401585。
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