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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残联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将“有碍”变“有爱”

图为无障碍检查现场


        今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桦甸市残联立足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桦甸市残联工作中狠抓“三个到位”。一是责任压实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组织制订了实施方案和项目评估办法,明确项目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和验收要求,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桦甸市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定点督导、定期调研,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提高标准、加快进度;三是质量管控到位,对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案”,体现出了筛选对象精准、改造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精细,对村级服务场所有针对性的设置坡道、安装室外抓杆、室内扶手、平整出入通道,对残疾人家庭平整院落、安装扶手、热水器、浴凳、坐便器、闪光门铃、橱柜等。通过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帮助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解决了日常生活中的“老大难”问题,切实改善了残疾人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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